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历程

从关贸总协定创始国到世贸组织成员的54年征程

1947年

关贸总协定创始国

1984年4月

获得观察员地位

1986年7月

申请恢复缔约国地位

1987-1992年

工作组审议阶段

1994年4月

签署乌拉圭回合文件

1995年1月

世贸组织成立

1997-1998年

双边谈判启动

1999年11月

中美双边协议

2000年5月

中欧双边协议

2001年9月

谈判全部结束

1947年 - 关贸总协定创始国

1947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重建过程中,为了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反法西斯同盟的重要力量,成为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方之一。

关贸总协定的成立标志着多边贸易体制的诞生,其核心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关税减让等。作为创始国,中国从一开始就深度参与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这为后来的"复关"和"入世"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和法理基础。

然而,由于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出现了中断,这一中断持续了30多年,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重新启动恢复进程。

1984年4月 - 获得观察员地位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对外贸易迅速发展,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需求日益迫切。1982年,中国开始与关贸总协定接触,探讨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可能性。经过两年的准备和谈判,1984年4月,中国正式获得关贸总协定观察员地位。

观察员地位的获得是中国重返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第一步。作为观察员,中国可以参加关贸总协定的会议,了解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动向,但不能参与决策过程。这一地位为中国学习和适应国际贸易规则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在此期间,中国开始系统研究关贸总协定的各项规则和制度,为将来的正式申请做准备。同时,中国也开始逐步调整国内的经济政策和贸易制度,使其更加符合国际规范。

1986年7月 - 申请恢复缔约国地位

经过两年观察员身份的学习和准备,1986年7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提交了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的申请。这标志着中国"复关"进程的正式启动,也开始了长达15年的艰苦谈判历程。

中国在申请中强调,作为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方,中国有权恢复其在该组织中的合法地位。同时,中国承诺将在恢复缔约方地位后,逐步使其贸易制度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各项规定和原则。

申请的提交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方面,许多国家欢迎中国重返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认为这将有利于全球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经济体制和贸易政策提出了质疑,为后来的谈判埋下了伏笔。

1987-1992年 - 工作组审议阶段

1987年3月,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决定设立中国工作组,专门负责审议中国恢复缔约方地位的申请。同年10月,工作组举行第一次会议,标志着对中国经贸体制正式审议的开始。

在1987年至1992年的五年间,工作组共举行了多次会议,全面审议了中国的经济贸易体制。审议的重点包括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关税制度、非关税措施、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中国需要详细说明其经济政策和贸易制度,并回答各成员方提出的大量问题。

这一阶段的审议过程极其复杂和详细。各成员方对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提出了众多关切,要求中国进行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到1992年10月,工作组基本结束了对中国经贸体制的审议,并开始进入关于复关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1994年4月 - 签署乌拉圭回合文件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中国与其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签署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这是中国复关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1994年)是关贸总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内容最广泛的多边贸易谈判。谈判不仅涵盖了传统的货物贸易,还首次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多边贸易规则。谈判的最终成果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以取代关贸总协定。

中国签署这两个重要文件,表明了中国参与新的国际贸易体制的坚定决心。同时,这也是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必备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美国等少数成员的阻挠,中国未能成为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

1995年1月 - 世贸组织正式成立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取代了运行近半个世纪的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国际贸易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其覆盖范围更广,规则更加完善,争端解决机制更加有效。

尽管中国签署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但由于美国等少数成员在最后关头的阻挠,中国未能成为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重大挫折,但中国并未放弃努力。1995年7月11日,中国获得了世贸组织观察员地位。

1995年11月,中国政府正式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要求将"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更名为"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至此,中国的"复关"谈判正式转变为"入世"谈判,目标也从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转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1997-1998年 - 双边谈判启动

1997年5月23日,第4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取得重要进展,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司法审议两项主要条款达成协议。这为后续的双边谈判奠定了基础。

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先后与新西兰、韩国、匈牙利、捷克等国签署了入世双边协议。这些协议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关税减让、服务贸易开放等具体问题。双边协议的签署表明,越来越多的世贸组织成员支持中国的入世申请。

1998年4月7日,在第7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上,中国提出了涵盖近6000个税号的降低关税方案。这一方案显示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诚意和决心,大幅降低了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关税水平,使中国的关税结构更加接近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1999年11月 - 中美双边协议

1999年11月15日,经过长达13年的艰苦谈判,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这是中国入世进程中最重要的突破,因为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和贸易强国,其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的入世进程。

中美双边协议的签署来之不易。在此之前,1999年7月,中国与日本已经实质性结束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全部双边谈判,为中美谈判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中美双边协议涵盖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的市场开放承诺。

根据协议,中国承诺大幅降低关税,开放服务业市场,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方面则承诺支持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并在过渡期内给予中国必要的灵活性。这一协议为其他成员与中国达成双边协议树立了重要标杆。

2000年5月 - 中欧双边协议

继中美双边协议签署后,2000年5月19日,中国与欧盟代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欧盟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和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其支持对中国入世具有决定性意义。

中欧双边协议的谈判相对顺利,这主要得益于中美协议已经解决了大部分关键性问题。欧盟在农业保护、服务业开放等方面有其特殊关切,双方通过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了互利共赢的协议。

协议签署后,欧盟表示将积极支持中国的入世申请,并承诺在世贸组织框架内与中国开展更加密切的合作。中欧双边协议的达成,标志着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谈判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为最终完成入世谈判扫清了重要障碍。

2001年9月 - 谈判全部结束

2001年6月28日至7月4日,第16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就多边谈判中遗留的12个主要问题达成全面共识。紧接着,7月16日至20日举行的第17次工作组会议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和工作组报告书进行了磋商,并最终完成了这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2001年9月13日,中国和墨西哥就中国加入世贸达成双边协议。至此,中国完成了与所有要求进行双边谈判的世贸组织成员的市场准入谈判,为多边谈判的最终完成扫清了最后障碍。

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入世议定书及附件和中国工作组报告书。这标志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全部结束,历时15年的"复关"和"入世"征程终于到达终点。同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开启了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新篇章。